咨询时间:08:00 - 24:00

18979108323

您现在的位置: 贵州高职分类考试网 >  招生院校 >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 学院动态  >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导读: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规则: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试最终成绩,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报考了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们都想知道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是怎样录取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规则,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1.录取成绩计算。(1)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高中学业水平11门课程成绩平均成绩(折算为100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1)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成绩平均分)×50%+职业技能成绩×50%。

  (2)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2.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试最终成绩,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相同或相近专业。

  5.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学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6.考生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无传染性等疾病。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以上就是“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规则”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贵州高职分类考试的相关内容,如贵州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贵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绩查询、分数线等敬请关注贵州高职分类考试网http://www.gzgzgzw.com/

相关文章推荐